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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副院长李毅峰到宝安法院调研少年综合审判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6-13 16:3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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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611 ,广东省高院副院长李毅峰一行4人在深圳市中院副院长佟丹的陪同下到宝安法院调研少年综合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以座谈会形式展开,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副院长孙肇平及少年综合审判庭全体人员参加了座谈。我院孙肇平副院长首先就近年来少年综合审判工作做了汇报:少年综合审判庭成立三年来,在公正、高效地审理涉少刑事、民事案件的同时,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联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拓展职能,以社工、义工等主要帮教力量,构建对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犯罪人的立体帮教体系,积极探索破解非深圳户籍未成年犯罪人缓刑监管难题,扩大未成年人犯罪人的非监禁刑适用,延伸职能,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做了补充汇报:我院党组不断加深对少年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案多人少矛盾加剧情形下,专门成立少年综合审判庭,并创造性地开展少年审判工作,在200912月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现场观摩点评会在宝安举办后,更是深受鼓舞,进一步增强了使命感,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完善社工帮教工作以及对异地未成年的缓刑犯的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少年审判也面临一些困惑,诸如如何把握延伸审判职能的限度、如何建立对非深圳户籍未成年缓刑犯的长效帮教、监管机制等。建议省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使未成年缓刑犯的帮教程序的开展、帮教办法、帮教力量的积累等工作有章可循。

省高院李毅峰副院长在肯定我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积极拓宽帮教力量,充分发挥社工、义工作用,构建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人帮教体系方面取得的创新和成绩后,寄望我院在进一步联合社会力量构建帮教体系、扩大未成年犯罪人非监禁刑使用率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为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树立典范、提供经验,争当少年审判工作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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