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零距离见证宝安法院执行
5月26日,宝安区六名区人大代表以及南方日报、深圳电台第一现场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宝安法院开展的“见证执行活动”,与法院执行人员一起参与了五起案件的执行过程。通过“见证执行活动”,人大代表和媒体记者亲身体验了执行难,进一步了解了宝安法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所作的努力。
一、执行威慑机制显威力,老赖被抓后半小时履行债务
大约半年之前,宝安法院发出执行令,要求深圳市德尼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生效判决,支付深圳大拇指公司货款27000元,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该公司收到法院执行令后,置之不理,法定代表人袁某甚至连法院的电话都拒接。执行人员担心袁某还是拒绝还款,故准备好了拘留手续,在必要时候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果然,袁某仍然编造理由拒绝履行债务。执行人员立即宣读拘留决定书,宣布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冰冷的手铐铐住双手的瞬间,袁某终于终于清醒过来,答应立即筹款履债。半小时后,袁某将货款打到了大拇指公司账上。虽然债务已履行,但袁某还是要为自己的老赖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宝安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善了执行强制措施,构建执行威慑机制,迫使一批象袁某这样的老赖执行债务,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在执行活动结束后的座谈中,多位代表提出,希望法院今后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增加老赖们的赖帐成本。
二、执行协调机制促进和谐执行
杨某与某物业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宝安区劳动仲裁委调解,物业公司同意支付杨某3000元。然协议达成之后,物业公司又拒不支付。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先与物业公司进行电话沟通。经过劝说,物业公司基本同意履行债务。执行人员到该公司后,又与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协调,要求其履行债务。经过协调,物业公司立即履行了债务。近年来,宝安法院落实和谐司法理念,加强执行过程中的说理和协调,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取得了一定效果。人大代表建议宝安法院尝试在执行和解工作中引进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推动和谐执行。
三、自残威胁拒不执行,身临其境体验执行难
在一起涉及腾房拍卖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其丈夫背着其本人将房屋抵押借款为由,并以自残威胁执行人员,拒不腾出居住房屋,搬迁至申请执行人为其租赁的房屋。由于被执行人身染疾病,情绪激动,为避免造成不良后果,执行行为被迫停止。身临其境体验到执行困难的人大代表们纷纷表示,经历了这样的执行案件后,对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难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来自社区组织的杨代表表示,其做基层工作十几年来,遇到困难很多,但是从未遇到象本案被执行人那样难以对付的人。杨代表还建议法院请妇联组织介入该案进行协调,看看能否说服她履行判决。
此外,各位代表和记者还见证了宝安法院评估工作,摇珠选定评估、拍卖机构工作等。随后还与执行法官进行了座谈。

人大代表在现场见证执行一起商品房纠纷案件

人大代表在现场见证摇珠确定评估、拍卖机构

人大代表与执行法官座谈,深入交流见证执行工作后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