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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邀请多家单位召开联合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座谈会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11-23 17:36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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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1120 上午,宝安法院邀请区公安局、区检察院、社工站等11家单位召开 “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座谈会。政治处任强主任主持会议,潘新辉副院长、少年庭全体干警出席会议,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看守所、团区委义工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处、区职业能力开发局以及铭晨社工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工作站”11家单位、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老师代表和义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少年庭张颖庭长首先向各单位、部门对我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随后向各单位介绍了少年庭的工作情况。张颖庭长谈到,建立帮教未成年犯的专门统筹机构和专业化的帮教队伍,必须要整合社会力量,走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帮教道路,建立起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主导的“立体”的综合帮教体系。实践中,宝安法院与区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慎捕、慎诉、慎判,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区职业能力开发中心合作建立职业能力培训基地;联系相关企业,建立“青少年改造基地”;与团区委、义工联建立“一帮一”帮教机制,使义工、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到帮教工作中;与区民政局救助站联合,将没有亲友接应出狱的刑满释放未成年人护送回家,避免其流落街头,重新犯罪;与区职业能力开发局联合,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免费职业能力培训,使其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职业技能,重新就业。特别是我们在帮教工作中创新机制,建立了专门的社工帮教站,将社会力量引入司法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最后,潘新辉副院长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我院现在所做的只是从少年庭审判工作中延伸的一项工作,整个帮教工作还有更大的空间,还需要更多的单位共同参与,并且要动员社会更多的力量积极参与,希望各相关单位、部门一如既往地给予配合、支持,共同把少年审判工作推向更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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