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1日下午,全市法院标准化办案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会上,宝安法院、罗湖法院、中院民一庭、民五庭分别就开展标准化办案活动作了经验介绍。随后,市中院邓基联院长、市纪委孙大卫副书记就我市法院标准化办案工作作重要讲话。胡鹰院长代表本院介绍了宝安法院推行保准化办案的四点经验:一是结合审判流程管理,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通过加强对立案工作、实体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以及涉诉信访环节的规范化指导,将标准化办案理念贯穿于整个审判流程管理过程之中,以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意见的制定助力审判流程管理,使立案、庭前准备、庭审、裁判、执行等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结合司法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开展多阶梯、多形式的司法能力培训活动,以提高各序列的司法工作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促进对标准化办案指导意见的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三是结合人与案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开展庭审规范化检查、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等,将标准化办案情况作为季度考核、年终考核以及奖惩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指标。四是结合基础管理建设和信息化,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为标准化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平台。经过两年多来的努力,我院的标准化办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司法公信力、工作效率、和谐司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廉洁司法也得到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