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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8年度工作报告获区四届四次人大会议高票通过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2-18 09:19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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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同志代表宝安法院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下午,各代表团审议了法院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以164票赞成票,占与会代表98.20%的高比率通过。
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过程中,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我院工作报告思想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内容实在、文字干练,客观全面地展现2008年工作,并对2009年工作作出了科学部署,是一个真正能让代表们和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各项工作的报告。与会代表认为,我院2008年的工作呈现出五大亮点:一是各项工作均衡发展,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名列全市六区法院之首。 在全市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中,多项成绩名列前茅,综合成绩更是名列第一。二是收结案总数创历史新高,圆满完成审执工作任务。2008年收案大幅增长,年收案首次突破5万大关,达50046宗,同比增长41.25%。但法院通过 “1+5”文件,科学合理地安排全年工作;推行季度考核制度,分解纷繁复杂的工作。全年结案48478宗,结案率96.87%,圆满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任。 是调解工作尤其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增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通过强化调解理念,创新调解方法,完善激励机制,共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7590宗,综合调解率为56.98%,其中劳动争议案件调解12529宗,劳动争议案件单项调解率首次超出全院民商事案件综合调解率,达64.59%。法院通过调解,促使几万名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极大地增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四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挽救了一批失足青少年。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非严重刑事犯尤其是其中的少年犯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加大涉少案件的审判改革力度,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尽量依法适用缓刑,使其汲取教训重新做人。全年对125名失足青少年判缓刑,并联系社会热心人士实施帮教。五是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工作呈现“一升三降”良好势头。推动阳光执行,构建执行威慑机制,全年执结案件12628宗,执结率93.58%。执行工作呈现执行收案下降、执行结案上升、执行存案下降、涉执行信访下降的良好势头。另外,与会代表对我院自觉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队伍的管理和建设等工作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充分的肯定。
与会代表同时对我院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议我院继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继续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工作;提供更多便民措施;加强涉倒闭案件处理工作等。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逐条讨论后将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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