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6日上午,中央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督查组组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胡忠一行,在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吴华钦,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年夫和市、区有关领导陪同下,到我区督查清理执行积案工作。
中央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区委副书记张洪华关于宝安区基本情况的介绍及区法院院长胡鹰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汇报,检查了市、区两级法院的部分执行案件卷宗。督查组对我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而且,宝安区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部署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工作,建立了区委政法委牵头的领导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积极、有序开展工作,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清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胡忠提出,宝安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有四个令人印象深刻的特点:一是区领导高度重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区法院较早开始了积案的清理,并实现了案件执结率80.41%、执行到位率69.68%的好成绩。二是区法院加强执行内部管理,出台“四限时”、“五查”、“现场办公”等各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设立涉法上访专项资金和关爱劳务工专项资金等司法救助措施,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四是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内部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等各项长效机制。
胡忠强调,广东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总体情况比较好,但各地区发展较不平衡。宝安开展得很好,希望能够积极推广成功的经验,向其他市、区提供好的做法。希望宝安再接再厉,特别是要积极探索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圆满完成清案任务。
张洪华表示,在省、市两级党委的领导下,宝安区在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着巨大压力和困难,宝安将以此次中央督查组莅临督查为契机,加速出台有助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相关政策,争取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