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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召开第四次审前调解工作会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3-26 10:43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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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审前调解工作,324日下午,我院召开第四次审前调解工作会议,符波副院长主持会议,詹旭伟副院长、立案庭庞梅生庭长、及全院负责审前调解的法官、法官助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出席会议。

负责审前调解的林葵英法官首先发言,全面总结了我院实施审前调解措施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自20093月至12月,全院84%的民商事案件纳入审前调解程序,全院审前调解收案12607宗,组织调解9100宗,结案5227宗,调撤率达57.44%。今年截至 319,全院审前调解收案4249宗,组织调解2725宗,结案875宗,调解率32.11%。审前调解的模式已经突显了合法、高效、便民、和谐等各方面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消化了我院大量案件,节省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一年来的实践和取得的效果证明,审前调解制度是符合全国调解大趋势,值得肯定和推广的先进调解模式,是全国首创的司法改革,是具有前瞻性和有生命力的的司法改革。

接下来,立案庭及各法庭负责审前调解的法官依次汇报了审前调解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詹旭伟副院长也对我院审前调解工作提出多项建议,希望审前调解法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调解能力;注意依法调解,防范虚假诉讼;加大对审前调解的宣传力度,提高在社会和当事人中的认知度。

最后,符波副院长作总结发言,就2010年审前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作进一步部署,号召全体审前调解工作人员再接再厉,把我院审前调解工作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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