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我院与区劳动局联合召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业务研讨会。院长胡鹰、区劳动局局长陈长贵出席了会议。双方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以当前宝安区劳资纠纷案件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出发点,充分研讨与分析了个别劳动者请求金额超出合理范围的情况,并就两部门如何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联系与沟通达成共识。会议形成四点备忘:一、宝安法院与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联席制度;二、法院与仲裁机构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联系与沟通;三、加强公民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规范管理;四、在仲裁与诉讼阶段充分引导当事人提交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