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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二○○九年度工作报告获区四届五次人大会议高票通过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3-05 16:27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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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上午,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同志代表宝安法院在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下午,各代表团审议了法院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以167票赞成票,占与会代表97.66%的高比率通过。

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过程中,与会代表对法院在2009年的整体工作表示满意,并对我院2009年以下五个方面的具体工作表示高度肯定:一是在收案数量持续高位、工作量持续超负荷的情况下,保持较高的结案率。2009年收案47624宗,审结46118宗,综合结案率为96.84%,收结案数继续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二是调解工作在前三年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2009年,在“调解优先”的基础上,突出“快调优先”,大力推行审前调解制度,全年有5227宗民商事案件通过审前调解结案,结案周期仅为6.1个工作日。三是少年审判引入社工帮教,帮教工作实现专业化。在原义工帮教机制的基础上,启动“双工联动”做法,推进帮教工作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获得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四是推出多项便民利民举措,司法为民能力进一步增强。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坚持做到“诉有引导、问有答复、耐心周到、一站完成”,立案庭被省法院、团省委联合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开通了特困群体诉讼“绿色通道”,实现了网上立案经济便捷;加大了对特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五是围绕市区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全院上下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全面加强审执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各位代表对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服务“三保”工作非常满意,并表示辖区经济的快速复苏离不开法院的共同努力。与会代表还一致认为,我院连续两年获得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成绩第一,被评为全市优秀法院以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广东省先进集体”是实至名归,为宝安区争得了荣誉。

此外,与会代表还对我院2010年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比如,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法庭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提升市民知法守法的水平和意识;要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等等。针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我院召开了专题会议逐条讨论后将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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