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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第三季度“直通车”接访活动

信息提供日期 : 2008-09-22 11:3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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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民意直通车、服务直通车、监督直通车”的作用,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信访事件,按照深纪发[2008]27号《关于协助做好2008年第三季度“直通车”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18日,我院举办了2008年第三季度“直通车”接访活动。接访活动中,胡鹰院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区人大代表黄超荣和政协委员黄振辉的陪同下,接访了两起案件的当事人。一起是劳动争议案件,来访的是劳动者李某。李某因不满公司克扣加班工资等非法用工行为,与其余57名员工一起要求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差额及其经济补偿金等款项。该案进入我院一审程序后,我院组织劳资双方协商调解,但李某等9名劳动者因为各方面原因不愿意调解。在接访过程中,李某情绪比较激动,胡院长一面以聊家常的方式不断安抚其情绪,一面了解其不愿意调解的原因。经了解,原来李某在该公司工作时脚后跟被叉车撞伤,现伤处患有骨刺,他怀疑骨刺与工伤之间有联系,遂追加要求该公司负担医疗费用,同时恢复其劳动关系,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胡院长通过陪访的部门负责人了解到,李某追加的诉求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处理。在了解了基本案情后,胡院长首先给李某讲解了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随后,劝说李某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经胡院长耐心的分析和劝说,李某表示同意调解。胡院长遂要求承办法官抓紧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争取在“十一”之前结案,并特别要求承办法官要主动与公司协商,争取连同李某追加的诉讼请求一并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第二起案件是刑事案件,来访的是刑事被害人的父亲,同时也是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胡某。胡某家庭生活困难,请求法院帮助其申请一定数额的司法救助。胡院长耐心地听完胡某的诉说,告知胡某,我院已经给检察院发了补充侦查建议函,并且早已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给予胡某的司法救助金即将到位。胡某获悉后,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在接访过程中,胡院长还从其稿费中取出500元,当场捐给胡某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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