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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3-23 15:03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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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院作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已顺利完成了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各项工作要求。为总结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3月20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院干警参加的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会上,潘新辉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对我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总结讲话,概括了我院从2008年10月16日至2009年2月底期间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潘副院长指出,我院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将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通过实行 方案制定、成立组织、组织学习、 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深入组织开展评议活动、 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等一系列步骤, 认真开展“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12个环节的各项活动,收获丰厚、成效明显。全院干警的 思想认识有了新进步,法院工作的创新体制机制有了新突破 促进科学发展有了新成效,作风建设有了新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巩固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与工作能力,建立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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