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
年2月24日
,宝安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涉案人数达43人的涉黑犯罪案件,被告人朱京利、朱金磊、方伟良等人因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预计该案的法庭审理将进行11天。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7年至
2002
年底,被告人朱京利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以从事开摩托车拉客为生,期间认识了同以拉客为生的被告人方伟良等人,并结识了时任观澜街道狮径村一村村长的被告人庄伟洪,二人关系日益密切。2O03年春节前后,被告人朱京利在观澜丹坑村开设一板九赌档,并安排被告人朱金磊、方伟良等人在负责赌档内放风、抽水等,迅速累积了大量的资金。于此同时,被告人朱京利带领被告人朱金磊、方伟良等人在观澜一带多次以老乡为名义纠集多名河南籍人员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打架等违法犯罪活动。由此,被告人朱京利在河南籍老乡中的地位逐渐凸显,被告人朱金磊、方伟良等成为朱京利的得力助手。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朱京利为首的较为稳定、成员众多、分工明确、组织纪律较为严格、且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至
2007
年,被告人朱京利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已拥有4家产业,包括废品收购站、煤气站、大湘南饭店及老家乡饭店,被告人朱京利安排特定组织成员管理所属产业,所属产业管理人又通过拜老大的形式多方招收“小弟”维持产业非法运营。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在观澜街道划分势力范围,并通过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受雇打架斗殴、开设赌场、摆场讲数、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获取经济利益,在观澜一带形成非法控制并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宝安法院已经制定了周密的案件审理方案,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