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在区政法委的领导、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从加强组织领导着手,认真部署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严格落实“五定一包”的清案责任制。在执行力量方面,调配最佳资源,加强人员和装备保障,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强力推进清案工作;在内部管理方面,严格规范执行结案,加强案卷归档管理,并且开展统一对公查询,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在执行联动方面,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下多部门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公安、边防、海关等部门的协助配合进一步加强;在执行公开方面,着力推行“阳光执行”,建立起多渠道的沟通平台,加强沟通交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在司法为民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立起执行救助制度,通过涉法上访专项资金和关爱劳务工专项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救助了一大批特困当事人和特困劳务工,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经过全体执行干警的努力,截止2009年11月底,宝安法院2007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286宗有财产积案已全部执结;“六类”重点案件执结117件,结案率为98.31%;无财产积案已结案6763件,结案率为98.93%,完成了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效果,执行难现象有所缓解。同时,2009年法院涉及执行的信访投诉总量较2007年下降29.16%,群众满意度有所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