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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与深圳大学法学院建立全面合作关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1-27 11:0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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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122 上午,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与深圳大学法学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深圳大学宝安法院实习基地揭牌仪式在宝安法院举行。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和深圳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献军分别致词,并共同为实习基地揭牌。

深圳大学法学院是深圳市唯一的全日制大学法学院,其法学专业是广东省首批名牌专业,已经成为深圳市法学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而宝安法院是深圳市最大的基层法院,收、结案数量连年来居深圳基层法院之首,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多,拥有丰富的案件和司法实践资源。双方一直以来就存在良好的合作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邻便利、共同提升”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签订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协议书,在七个方面进行全面、长期的合作:一是共建教学实习基地;二是人才培养和培训的合作;三是研究课题合作;四是调研成果验收、评优活动合作;五是学术会议和活动合作;六是对外宣传和出版合作;七是其他形式的合作与交流。深圳大学法学院宝安法院实习基地的成立是双方开展全面交流与合作的良好开端,将有力地推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合,更好地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理论水平、法律应用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也将为宝安法院一定程度上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好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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