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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举行火灾事故应急消防演习加强奥运安保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08-08-13 15:53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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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落实加强奥运安保工作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2008年宝安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规定,我院结合实际情况,举行了一次火灾事故应急消防演习。  
此次演习的目的在于使应急人员熟悉各类应急操作和应急行动程序,增强应急人员的熟练性和信心,并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发现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演习地点为我院C栋综合办公大楼,共有包括我院干警、当事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内110人参加了演习。演习开始后,演习小组全体成员及全体工作人员准时就位。随着办公楼六楼烟感器烟雾浓度的迅速增强,各个楼层的自动火灾报警器相继启动,消防中心紧急呼叫。随后,办公大楼内全体人员紧急疏散, 5分10秒后,大楼内所有人员均被疏散至安全地点,撤离出     火灾     现场,演习结束。  
此次消防实战演习,是我院也是全区行政单位举行的第一次实战演习。演习按照事先周密策划的预案顺利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使全院干警熟悉了必须的应急操作,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不仅为应急人员提供了一次实战模拟训练,更为火灾事故应急行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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