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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南头海关举行《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

信息提供日期 : 2008-07-18 10:34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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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下午,我院与南头海关在海关大厦举行《合作备忘录》签订仪式。院长胡鹰,副院长潘新辉、冯健、符波,机关党委书记陈勇以及执行局、司法事务办公室领导参加了签订仪式。此次签订合作备忘录,旨在加强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形成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法院规范处理涉及海关监管财产的案件以及海关部门加强监管、依法征税。备忘录明确了合作双方在处理涉及海关监管财产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实现了保障海关部门依法征收关税与法院最大限度依法保护涉案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统一。胡鹰院长与南头海关于绍起关长代表合作双方签订了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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