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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参加光明新区中小学法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6-29 09:29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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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推进“六个一”工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杜绝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并全面落实本院2009年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工作,6月25日,宝安法院、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各中小学的领导及老师们参加了在公明中学举行的光明新区中、小学法制宣传月的启动仪式及6.26“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禁毒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
在首先进行的“我承诺我守法”签名活动中,本院潘新辉副院长、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刘伟增主任、本院少年庭张颖庭长、本院少年庭、公明法庭、本院任公明中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许冬强副庭长等观摩了公明中学在校学生的远离毒品宣誓仪式,并带领全校师生在百米承诺卷上签名。随后,举行了光明新区中、小学法制教育现场会。现场会上,公明中学展示了由13名学生代表模拟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剖析审理在校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例的“模拟法庭”活动。之后少年庭法官对该“模拟法庭”进行了精彩点评,并就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意义和如何从此类刑事案件中汲取教训向同学们做了阐释和交流。现场会上,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刘伟增主任和本院少年庭张颖庭长分别讲话。
自2008年10月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与本院联合制定《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的工作方案》、并聘任17名法官作为新区中、小学的兼职法制副校长以来,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以及光明新区的各中小学,积极支持17名法制副校长开展工作,已经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方面联合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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