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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相关问题协调会召开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21 14:1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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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丽雅在会上讲话


    为了从源头上促进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审判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5月12日,宝安区法院提请宝安区政府牵头组织召开了“宝安区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试点工作相关问题协调会”。会议由宝安区副区长王立新主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郝丽雅到会并讲话,宝安区政法委、宝安区法院、宝安区司法局、宝安区劳动局以及宝安区各街道办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对如何建立劳动争议联调机制进行了讨论。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具体操作、人员配备以及试点工作的宣传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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