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4日,宝安区都之都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现场,我院立案庭法官正在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为了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宣誓签名仪式结束后,宝安法院副院长詹旭伟、政治处主任符波带领12名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分成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小组,分3批轮换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在一整天的时间里,法律咨询台前熙熙攘攘、万头攒动。我院的法官们,面对络绎不绝的人群,个个面带微笑,耐心地向前来咨询的人们解答问题。同时,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向社会公众说明法院的工作程序,让广大群众认识和了解司法救济的手段和方法,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矛盾和纠纷。
活动从当天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共分发《民事诉讼须知》、《刑事诉讼须知》、《执行案件须知》、《行政诉讼须知》500余份,接待并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