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宝法 > 法院文化 > 优秀成果

2020年优秀典型案例—深圳市西部某有限公司系列纠纷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1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深圳市西部某有限公司系列纠纷

——保障民生是司法应有之义

  关键词 开辟新路径保障民生 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利益

  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多元化解止纠纷,创新思路解民忧。近日,为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辖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宝安区人民法院沙井人民法庭直面巨大办案压力、协调多方力量、搭建沟通平台,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前提条件下,创造性的开辟了一条新的纠纷解决路径,以债权转让的方式,帮助一大批申请执行人及时解套,适时止损,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2013年,深圳市西部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某公司”)以承租人的身份取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西环路某商业综合楼的使用权,并设立西部某商贸城,以同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最长期限13年)和固定收益返租合同的形式招商引资。通过上述方式,西部某公司共计签订长租1600余份,涉及投资者超过1470余人。2018年上半年,西部某公司资金断链,开始拖欠投资者租金,先后有60余名投资者向本院提起诉讼。因某商业综合楼并没有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西部某公司与投资者签订的长期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西部某公司需返还投资者相应的投资款项。截止2020年8月,已有70余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共涉及投资者55人,共涉及投资额人民币650余万元。

  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团队经过缜密的排查,发现被执行人西部某公司名下既没有银行存款、亦没有固定资产,该系列案直接强制执行到位的可能微乎其微。由于西部某商贸城投资者众多,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投资者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故而,这一部分案件的执行结果,将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如处理不当,可能引发重大的群体性信访事件,造成巨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引发负面舆论。执行团队面对着巨大的办案、维稳压力。

  执行措施

  (一)高度重视、快速成立专案小组

  西部某公司系列案件爆发后,沙井人民法庭保持着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一方面立即深入商贸城摸排案件情况,另一方面落实“三同步”原则,及时向上级汇报,得到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部署,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形成了统一领导、协同有效的执行力量。

  (二)统一指挥、集约高效统筹执行

  为了及时掌控事态进展、集约管理执行进度,专案组决定将所有涉及西部某公司和投资者的诉讼、执行案件统一调配由沙井法庭集约处理。一来统一审理尺度,有效的防止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出现;二来便于集约执行,高效处理执行事务,优化使用人力、物力,缩短案件流转时间。

  (三)协调联动、创新思路化解矛盾

  为妥善、全面的解决这一系列案件,防止蝴蝶效应、避免引发更大的群体性纠纷,沙井法庭执行团队时刻保持着与案发所在街道、社区的协调联动。在确认西部某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并没有草率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为了缓解广大投资者的焦虑情绪,避免社会矛盾激化,专案小组积极协调街道、社区以及商业综合楼的建设方一起及时改变思路,摸索更为妥善的处理方式。经过长达八个月的磋商、谈判,深圳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案外人)同意接手西部某商贸城的管理,并收购各投资者对西部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为处于绝望中的广大投资者带来了一线生机。

  (四)搭建平台、为投资者及时解套

  投资者的投资款如果只依赖强制执行程序本身,短期内得到救济已无希望,而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社会经济正在复苏的过程,许多人的就业有待落实,营商也需要资金流转。在确认案外人深圳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意向后,专案小组及时搭建平台,以沙井法庭为桥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促成大部分进入执行程序的投资者与深圳市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帮助涉案投资者及时止损、顺利解套,可以更快更好的回到正常的生活生产状态;同时,也给未进入诉讼、执行程序的其他1000余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新的救济途径,有利于进一步化解本系列案案里案外所有涉及的纠纷矛盾。

  案例注解

  从本系列案件的执行过程来看,西部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这一系列案件,查明无财产后依法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么做虽然可以暂时缓解法院的审执压力,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投资者的利益没有得到保障,涉案群众们的殷切诉求也没有完整得到解决和回应,为了扎扎实实的保障老百姓的权利,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能做,也不愿做。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是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应有的责任。因此,作为案件执行法院,在无法处理原有某商贸城经营实体的前提下,法院与辖区街道一起,以案外人自愿接手商贸城,收购债权人债权作为突破口,盘活了这一群体性矛盾的僵局,也为本已无任何资金回笼希望的投资者纾解了困难。

  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切切实实的为老百姓谋福利,是人民司法永远不褪的本色。作为新一代的司法工作人员,只有在工作中勤思考、多创新,不墨守成规、不固步自封,积极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更好、更稳妥的攻克司法难题。尤其是在这个后疫情时期,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保障关乎人民群众的民生大事,更是法院工作的应有之义。本次群体性纠纷的圆满化解,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为涉及民生的重大敏感性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为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