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华同志,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5年5月参加工作,现任宝安区人民法院龙华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2007年度市中院、市司法局授予“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07年度宝安法院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个人三等功,2008年度市中院调解先进个人,宝安法院先进个人。2009年度个人二等功,优秀法官,宝安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2010年度市中院调解先进个人,宝安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排头兵竞赛年度个人标兵。2011年度宝安法院先进个人。
杨子华同志,一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世纪主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肃执法,秉公办案,情系百姓,无私奉献,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时时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让人民满意。历年来,所办案件,无一件引起矛盾激化,无一件被认定为错案,真正做到事实清、证据明、裁判公、人心服,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及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在他的带领下,龙华法庭狠抓案件质量,搞好信访维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便民措施,维护群众利益,圆满完成了排头兵达标竞赛任务,为建设和谐宝安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立场坚定,业绩突出。
杨子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三个至上”,践行科学发展观。始终在方向上定位做坚定不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并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以身作则,带头办案。2011年个人收案764件,结案764件,结案率100%,其中民事案件578件,执行案件186件。带领龙华法庭2011年度收案4507件,结案4414件,结案率97.94%,调撤率81.2%,上诉发改率1.49%,实际执行率100%,执行到位率77.9%,没有重大涉诉信访事件和维稳事件发生,全庭1-3季度共获得7次排头兵标兵的荣誉。实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其次,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重视将实践与理论相结合。今年,杨子华同志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撰写多篇学术论文,分别发表在《管理学家》、《中国科技博览》等国家级期刊,在龙华法庭营造了良好的学术氛围。
二、忠于法律,恪守职业伦理。
忠于法律是法官最重要的职业素养。作为一名法官,其执行效果不仅涉及到当事人权益的得丧变更,更是关涉法院裁判文书的尊严和权威。唯其如此,影响公正裁决的法外因素层出不穷,压力案、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对法官的职业操守构成极大挑战。从事审判执行工作以来,无论是作为普通法官还是担任法庭领导,杨子华同志能够始终忠于法律,秉持职业操守,排除种种压力、人情、关系和金钱的干扰,公正有效的执结所负责的案子。为此,他得罪过自己的同事、亲友,但多年来他从未为自己的“硬”后悔过。
三、尊民重民,耐心调解。
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基本宗旨,急群众之急,想群众之想,尊重群众智慧,将司法的专业化和群众智慧置于同等重要位置,使得司法的专业化和司法的民主化、亲民化良好的结合在一起。面对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众,能耐心倾听群众的陈述和意见,不以生硬的法律规则来裁剪现实生活。注意了解生活常识和经验,尊重社区群众的习俗和民情,注意将自己的裁判置于规则和常识常理的双重检验之下,力求合法又合理,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正因为如此,凡是他执结和审结的案件,都能做到案结事了,调解率也非常之高。今年以来,在担负繁重的行政工作之余,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78宗,其中审判案件调解率更是达到了100%。
四、为大局服务,确保辖区稳定。
杨子华同志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作为责任单位,每周二都参加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联席会议,与相关责任单位一起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出谋划策,注重发挥自己专业特长,积极为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根据自己专业提供专业、合理建议供街道领导参考。今年杨子华庭长参与街道主持的陶瓷展事件调解,消除了不稳定隐患;又协助龙华街道主持的富士康集团于三和源公司劳务派遣纠纷的调解,把上千人的特大劳资纠纷案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并与龙华街道办和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妥善解决了关于王士成、杜华诉郭伟星、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重大信访案件,为辖区大运维稳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清正廉洁,保持一身正气。
在勤政廉洁方面,杨子华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从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清政廉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法院干警“八不准”等各项规定。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对其他同志严格要求,通过言传身教去感染影响大家,使全庭没有违法乱纪问题发生,也没有受到当事人有关不廉洁的投诉。全庭形成了一股“讲团结、讲奉献、讲责任、讲形象、识大体、顾大局”的浩然正气之风。
六、整章建制,锻造富于战斗力的团队
针对辖区社情复杂、案件多、人员少、审判任务繁重的状况,龙华法庭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把目标量化,实行繁简分流,定期通报每位干警的案件收结案情况,使干警增强公正意识、审限意识、忧患意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一是规范法庭财务管理制度,对法庭的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对后勤帐务实行财务周周上报制度、庭务公开制度。法庭设置内勤一人,专职负责财务及其它行政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法庭物业管理,切实做好卫生、门禁和后勤工作。实行两区分开,统一标准对法庭内外各种基础设施进行了功能分区规划。加强微机使用管理,制定微机操作管理规程。实行派出用车制度,庭内车辆使用,一律由内勤协调方可使用,同时兼顾例外情况下的用车条件,使得用车的原则性和灵活性得到有机结合。
三是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良好的工作制度和纪律。从考勤纪律及工作纪律入手,以法院相应的规章制度为摹本,结合法庭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工作制度,使全庭干警行为规范,有章可循。同时强调会风,严格上下班网上打卡制度,消除不遵守考勤纪律、上班迟到、早退的现象。
四是深化法庭管理制度改革,促使法庭工作规范有序。针对法庭送达应诉材料滞后的情况,重新厘定案件流程细则,打开影响办案效率的瓶颈,确保案件的高效流转。同时制定诉讼保全工作流程、执行工作规程等规定,明确各干警的工作职责,加快法庭审判、执行业务的运转,为提高法庭结案率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每周五规定为专门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再安排开庭、出差。除出席法院会议外,全体集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讨论各法官、助理以及工作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总结经验,澄清疑惑,统一认识。
杨子华同志以爱岗敬业,以庭为家,踏实工作,无私奉献德模范言行,处处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司法为民,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司法为民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