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询被告的资料
1.1在提交起诉状之前,原告应该先核实被告的全名和其最后为原告所知的地址。
(1)如果被告是一个法人或其他组织(例如:××有限公司),原告应该先到工商登记部门查询、打印工商登记资料,同时需查询、打印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2)如果被告是自然人,原告应当提供他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等)。
(3)对于有字号的个体工商产,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为共同当事人。
2.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1搜集了上述有关被告的资料后,原告应当制作起诉状,起诉状的样本可以向本院索取。原告也可以到本院及上级法院的网址下载起诉状的格式。
2.2起诉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原告与被告的自然概况;
(2)诉讼请求;
(3)事实与理由;
(4)证据的基本情况;
(5)原告的签名、捺印或盖章。
2.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还需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本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2.4原告提交起诉状时还应当一并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证据的复印件等。
3.预交案件受理费
3.1原告在起诉时,应当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3.2原告如果想知道关于诉讼费用的详细规定,请参见《诉讼费用收费标准》,或浏览本院及上级法院的网页。
4.提供送达地址
4.1原告起诉时,本院会把一份《送达地址确认书》发给原告,原告需要在确认书中填写:
(1)原告的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
(2)原告最后所知的被告的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
4.2因原告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实际接收,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4.3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将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被告送达。
5.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5.1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2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时,须提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所开具的送达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