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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预立案系统是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为了进一步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利用互联网方便诉讼当事人进行远程预立案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只需通过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网(http://www.bafy.gov.cn)提交立案材料扫描件申请立案,在收到法院“可以立案”通知后,再到法院办理缴费、确认立案材料手续,一次性办理完所有立案手续,不必为立案材料不全多次往返法院。目前申请网上立案只限于法律规定由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

一、申请注册流程

   当事人申请网上预立案,必须先申请注册,然后凭注册帐号和密码申请网上预立案。申请注册的程序如下:
   1、 进入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网(http://www.bafy.gov.cn)的网上预立案系统,点击“注册”申请注册。
   2、 当事人仔细阅读并接受注册条款。如不接受注册条款,则不能申请注册和进行网上预立案。
   3、 提交注册材料。当事人必须提交自然人或法人真实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或法人的有效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资料,方可申请注册。
   4、网上预立案系统对当事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告知当事人注册成功,可以申请网上预立案;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当事人重新提交注册资料。

申请注册流程见下图:


三、网上预立案流程:
   1、诉讼当事人成功注册后,凭注册帐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预立案系统,提交各种立案材料的扫描件,并查看预立案答复情况。
   2、法院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网上预立案系统作出答复:
   (1)对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可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金额;
   (2)对因申请立案材料欠缺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
   (3)对不属本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
   (4)对弄虚作假或与立案无关的申请直接予以删除,不予答复。
   3、申请网上预立案的当事人在获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复后,在七日内,带齐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复的法院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立案庭对当事人带来的申请立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经审查确认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立案手续。


网上预立案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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