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回音壁
|
 |
提示:尊敬的浏览者,您有任何建议、咨询和求助,请给我们留言,我们将及时给您回复! 请至少输入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Email),以便我们更好的给您回复。 |
|
问题 冯见冰问 |
时间: 2008-11-20 |
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想知道,法院确定开庭时间提前了,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被告人律师.昨天(11月19日)下午,我弟在贵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审,原本开庭时间为16:30,但15:00前就已开庭.而开庭时,他的辩护律师尚未到庭,临时接到电话通知说提前开庭才赶过去的.我们家属和律师赶到第二审判庭时已经开庭了.
请问,哪道贵法院提前将案件提审,无需预先通知被告人律师吗?这样是不是对被告人太不公平了? |
答复 |
| 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调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开庭时间更改而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那就是工作人员的工作疏漏。我们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教育,不断改进工作。 |
问题 黑龙江问 |
时间: 2008-11-20 |
| 如果劳动仲裁判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并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一方当事人的强制执行申请,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当事另一方才可否定已生效的裁决书,而重新仲裁或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
答复 |
| 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已经被法院立案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无法再申请撤销裁决或提起诉讼。 |
问题 李先生问 |
时间: 2008-11-20 |
| 请问: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之前以现金作为财产保全担保金的,案件结束后,法院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把担保金退回原告,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吗?谢谢您的回复! |
答复 |
|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需要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以及担保金收据。 |
问题 邹家华问 |
时间: 2008-11-20 |
你好,法官大人!
请问人证与物证相比那个更重要?还有今年的劳动案件可以快点结案吗?谢谢。 |
答复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第二,我院现正加班加点集中清理各类案件,特别会保证劳动争议案件的及时审结。 |
问题 劳动者问 |
时间: 2008-11-19 |
| 本人准备自己去进行劳动仲裁,请问能发我的申诉书由贵法院分析下可能的仲裁结果吗,谢谢了 |
答复 |
| 很抱歉,我院无法提供此类服务。 |
问题 梁平问 |
时间: 2008-11-19 |
| 我于9月27日从原公司辞职只到现在还没有拿到9月份工资,去申请劳动仲裁,但没有厂牌和劳动合同可以证明我与此公司的劳动用工关系,(此公司已未有超过一年的员工,今年入厂的员工都未办理厂牌和签定劳动合同,因此在职员工也无法提供证明,并且在员工要求之后厂里一直不肯补办厂牌给仍在职员工)不予受理,并让我去法庭上诉。请问上诉需要那些证明文件和怎样处理相关事宜? |
答复 |
| 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作为原告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2)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的原件(如果被告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也要把没有注册登记的材料打印出来)和复印件(3)劳动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证明或送达回执的原件(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原件)(5)其他和案件有关的材料的复印件。
|
问题 小凤问 |
时间: 2008-11-19 |
| 请问:我司已按法院程序把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金汇进去(现金),法院会在几天内执行?我司是以现金担保,法院会执行被告的现金、还是账号、车辆或固定资产呢?期待答复,谢谢! |
答复 |
|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后应该立即执行;我院会执行对方与你方提供担保相应数额的财产,包括现金、存款,也包括不动产等。 |
问题 黄先生问 |
时间: 2008-11-19 |
| 请问深少刑初477号案件上诉时有没有被立案,如何了解该案件的上诉进度?谢谢. |
答复 |
| 您将上诉状提交我院后,我院会在规定期限内送至市中院。而二审案件的进度只能向市中院了解。 |
问题 谭小姐问 |
时间: 2008-11-19 |
| 请问:我按照法院提供的账号把申请财产保全担保金打到账上,然后拿回单到12号窗口开收据,后面的流程是怎么样走的?是否应该把单据放到法官的信箱?(是给哪些单据呢?复印件还是原件?)因法官太忙,一直没人听电话,希望能从你这里得到回复,非常感谢! |
答复 |
| 您把保全金打到我院账户后,法官会了解到该信息,您无需将单据放置到法官邮箱。 |
问题 刘海燕问 |
时间: 2008-11-18 |
| 你好!请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号为:(2008)深宝法执字第11008号的执行法官及电话,谢谢! |
答复 |
| 本案暂未安排法官。请耐心等候。 |
问题 黄先生问 |
时间: 2008-11-17 |
| (2008)深宝法民一初字第3079号~~~~现在情况怎样!!!是等开庭!还是等判决书!!!!!请尽快回复!!谢谢~~~ |
答复 |
| 本案的审理情况请咨询法官郑松、助理罗敏。电话:29997706、29997704 |
问题 李 问 |
时间: 2008-11-17 |
| 你好,2008刑初2949号的当事人已判,请问刑期是从何时至何时?11月28号就判了,判决书也拿了,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分监狱?还关在宝安看守所,家人无法看望。谢谢! |
答复 |
| 关于本案的具体情况,请您咨询本案的助理胡培一。电话:28146967 |
问题 杜生问 |
时间: 2008-11-17 |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法院可以接受立案了吗?因为我听法院工作人员说过法院的系统要升级,要在20号才能立案 |
答复 |
| 请打立案庭咨询电话:29997317、29997308、29997303、29997302 |
问题 邓波问 |
时间: 2008-11-17 |
| 请问宝安区法院有速裁厅吗?我居住在大浪已超过一年,我同我老婆都分居两年,现在两人都同意协议离婚,但因她是湖南人我是重庆人,她现在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我证件齐全也有离婚协议,请问怎样才可以最快速度在宝安办理离婚 |
答复 |
| 本院没有速裁庭。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你们的案件可以在我院受理。但需要有身份证明。 |
问题 郑小姐问 |
时间: 2008-11-17 |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流程,是这样的,我们是一方愿意一方不愿意,听朋友说可以上法庭,但时间好像要一年左右,因为有一方不会出庭。
那请问请律师有用吗?会快点吗?
还有是不是有街道办开证明证明我们分居已经5年以上了会快点?
请帮忙解答一下,我压力太大了。谢谢! |
答复 |
| 离婚诉讼不需要那么久,基本上3个月可以审结。开分居证明会帮助法官作出判断,会有利于案件的尽快审结。 |
问题 杜先生问 |
时间: 2008-11-17 |
| 您好,明天可以接受立案材料吗?因为我听说要11月20号才可以立案 |
答复 |
| 请打立案庭咨询电话:29997317、29997308、29997303、29997302 |
问题 郑先生问 |
时间: 2008-11-17 |
(2008)深宝法民一初字第3278号
你好!请问这个案件什么时候开庭.大概流程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理完.谢谢!
|
答复 |
| 本案暂未安排开庭。法官李凡、助理黄蕾。电话:27185697、27185732 |
问题 邓先生问 |
时间: 2008-11-17 |
| 你好!我在沙井一电子厂工作了5年(工资单齐全),加班一直没按劳动法,几个月前,工厂以合同到期借口辞退我,请问能要回5年整的加班工资吗? |
答复 |
|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现在我院无法做出肯定或否定回答。建议您到当地劳动站咨询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
问题 陈剑双问 |
时间: 2008-11-17 |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至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起要多少工作才可以结案;本人2008年11月7日立的:执行案号为(2008)深宝法执字第10985号和(2008)深宝法执字第10986号何时了结!
谢谢 |
答复 |
| 每个案件的结案时间视案件复杂程度和法官工作进度的不同而不同。法定的结案期限为6个月,经审批还可以再延期3个月。您的案件的执行进展,请您和案件经办法官和助理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了解。 |
问题 肖宇飞问 |
时间: 2008-11-17 |
| 我想咨询一下,9月27日19时许,我公司有两个业务员开公司的车辆在广深高速沙井路段被一辆香港货柜车追尾,司机是香港人,我方人员轻伤,车辆拉去大修。交警出现长处理,认定香港货柜车全责,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香港车投保保险公司为太平保险公司。我公司车辆拿去修理,修理前保险公司来做了定损,现在车辆修理完毕后,要求保险公司赔钱,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即香港人出面进行保险赔付,而且赔款钱是赔到投保人的账户上,再由投保人赔给我们。现在的问题是肇事者是香港人,肇事车辆是香港车,都回香港了,我们联系不到人和车辆,保险公司就拒绝赔付。现在我们想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这个问题,请问我是起诉保险公司还是起诉香港肇事者,法院是否可以帮助我找到香港的肇事者呢?另外,我们还有一些赔偿人员的医药费,误工费的要求。 |
答复 |
| 建议将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列为共同被告。立案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公告。 |
问题 邱新海问 |
时间: 2008-11-17 |
| 请问2008年5月19日开庭的深宝法刑初字第1410案,到现在已经是半年了,不是说期限半年出来审理结果吗?请问有结果了吗? |
答复 |
| 本案已结。近期将宣判。具体情况您也可以联系本案助理钟秀敏,电话:29997732 |
问题 高建新问 |
时间: 2008-11-17 |
| 我想问一下,你们那里有个案件是发生在石岩的偷盗案,犯罪嫌疑人是陈风光,派出所在9月份已经把文件递交给你们了还有我的诉讼状,我是受害人高建新,我想问问现在还要多久有结果.谢谢了 |
答复 |
| 经查本院并无该案。 |
问题 尹慧问 |
时间: 2008-11-17 |
| 我们与深圳万利达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劳资纠纷案本应在今天出结果的,但我们的律师与你们的主审海官司黄海涛了解案情时被告之要等到十二月底才能出结果,这样的速度是否太慢了,按照法律规定一审的结果是必须在三个月内出结果的,现在三个月时限已到,为何还要等到十二月底?虽然案件太多,我们也能理解,但我们也希望法官能为我们市民考虑,快要过年了,我们很希望能尽快知道结果,非常感谢你们的辛勤工作,祝工作愉快! |
答复 |
|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我院现已在全力处理案件,力争所有的案件及时审结。由于司法资源有限,部分案件确实无法在较短时间内了结。请您耐心等候判决结果。另,民事一审案件的法定审结期限为6个月。 |
问题 陈问 |
时间: 2008-11-17 |
我弟因交通事故,人还在医院治疗,一直以来都是车主去交钱,但现在责任事故书出具了无法查证的结论,所以车主不去交钱了,而他后续费用得还十几万的治疗,我家又实在找不到钱,请问是否可以起诉先预执行医疗费用,但后续费用医院不肯出具具体费用证明,是否可以越诉,他现在已治了将近二个月了,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还是要等到所有的治疗结束后才能做。
如果先起诉后续的治疗费用因为没证明而不受理,是否可以先做伤残鉴定起诉赔偿,然后用赔偿的钱去治疗,接着用已发生的治疗费用再起诉,。同时由于治疗的时间会很长,这样是否要不停的起诉?谢谢 |
答复 |
| 您可以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随时可以做伤残鉴定。同一事由只需起诉一次。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的财产实行财产保全,但不可以先执行医疗费用。 |
问题 羊琼问 |
时间: 2008-11-17 |
| 请问案号:(2008)深宝法民劳初字第15163号-15171号(9个案件),已于2008年8月14日立案,10月13号开庭审理,至今已快三个月,仍没有出判决,请问何时能有判决结果出来? |
答复 |
| 该案暂未作出判决。审理情况您可以咨询本案法官黄海涛、助理刘政。电话:81498245、81498217 |
问题 小谭问 |
时间: 2008-11-17 |
| 请问:我司现准备起诉拖欠我司货款的客户,八月底及九月底开具给我司的支票都为空头支票,请问1、这种情况与买卖合同纠纷案一起起诉可以吗?2、关于他开空头票的诈骗罪行为是否可在起诉状上列举?罪行是否会加大?先谢谢你的解答! |
答复 |
| 如果涉及到触犯刑律,则需要报案。您可以写在起诉书里,但由于法律关系不同,法官不会在一起处理。 |
问题 wjh问 |
时间: 2008-11-17 |
1.11月13日上午我去立案室申请立案。在11:35的时候5、6、7号窗口说系统在升级,不能立案。并且说要等到20日以后才能立案。请问,这段时间就没办法立案吗?
2.被告是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区常住户口,还需要我找对方居委会写他在此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吗?如果派出所和居委会拒绝写,我不是告不了他? |
答复 |
| 如果确实有系统升级的情况,就请您稍等几天再立案。对方的居住证明不需要您提供。 |
问题 杜涛问 |
时间: 2008-11-14 |
| 您好,我向您咨询下支付令的问题是关于债务人的,请问债务人能不能是厂方公司,如果不能还有就是我所在的工厂是一家台资厂,它的管理者是台湾人,但他的法人代表(经营者)是中方,我不知道的是债务人我应该确定是谁?请您帮我!! |
答复 |
|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之初,债务人确定为哪方,支付令就向哪方发出。如果不能明确,那根据法律规定就是不可以直接发支付令的了。 |
问题 张小姐问 |
时间: 2008-11-14 |
| 请问:我司与客户产生买卖合同,现对方欠我司50000元,多次沟通无效,可以申请支付令吗?现在申请的话大概什么时候可以申请下来呢?谢谢! |
答复 |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问题 林先生问 |
时间: 2008-11-14 |
| 请问法官:1、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案件至把支付令送达到被申请人的时间大概是多久?2、到时也会通知到申请人吧?3、申请支付令是否只针对处于正常营业的企业有效呢?4、申请支付令的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呢?5、若对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异议且不自动履行的,是否申请人直接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在百忙中详答,非常感谢!! |
答复 |
| 根据民诉法第192-194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另,申请支付令的费用为50元。
|
|
|
|